时间:2022-03-24 来源: 市交通运输局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 012187466/2022-01239 | 分类 | 工业、交通 | 公开日期 | 2022-03-24 |
发布机构 | 市交通运输局 | 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太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2年单位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太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隶属太原市交通运输局,公益一类,全额财政拨款编制138人,自收自支编制226人,合计364人,2022年全额财政拨款实有人数105人,自收自支实有人数191人,退休人数142人。我队主要职责集中行使太原市领域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职能,组织开展公路路政、道路运政、城市客运管理、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地方海事行政、水路交通、民航机场等本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拟定全市本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制度、标准和规范,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配合相关单位做好本领域突发事件中与案件查处相关的应急处置工作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太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下设3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党群工作科、安全应急科等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报表
1、太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2022年预算收支总表
2、太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2022年预算收入总表
3、太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2022年预算支出总表
4、太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太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6、太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7、太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8、 太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太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10、太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统计表
11、太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详细内容见后附报表,第七张、第八张、第九张、第十一张报表为空表,原因为本单位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第三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单位预算详细说明及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2年太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787.1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71.3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0.45万元,社会和福利救助支出9.5万元;项目支出3385.9万元。较上与上年年初预算比较增加669.51万元。一是2022年年初预算基本支出1401.28万元较2021年年初预算1413.61万元减少12.33万元,原因为我队2021年全额财政拨款人员退休4人;二是2022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3385.9万元较2021年年初预算2704.06万元相比增加681.84万元,原因增加出租车巡游信息服务平台项目680.77万元(2021年省级退坡资金),执法队项目保障人员、公用经费增加37.07万元(2021年省级转移原公路路政执法人员经费),执法办案经费项目减少13万元,取消出租车计价器程序升级费用项目20万元,火车站等场站出租车候客区运行维护费减少3万元。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32万元,与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32.94万元相比减少招待费0.94万元,原因根据我队2011年实际支出,将2022年年初接待费预算金额调剂到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预算科目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太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单位性质为公益一类,无机关运行经费。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太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94.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89.77万元。
五、绩效管理情况
1、总体情况
2022年太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实施绩效目标管理项目6个,单位预算安排资金338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3385.9万元。具体包括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项目保障人员、公用经费项目2530.83万元、2022年出租车巡游信息服务平台项目680.77万元、执法办案经费135.1万元、巡游出租车审验场地费4万元、火车站等场站车租车候客区运行维护费17万元、站点网络监控使用费18.2万元等。
2、具体情况
在实施绩效目标管理过程中,体现我队职能核心业务、资金量较大的2个项目,有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项目保障人员、公用经费项目、2022年出租车巡游信息服务平台项目。
(1)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项目保障人员、公用经费项目
年度预算安排:2022年单位预算安排资金2530.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530.83万元。
项目概况:太原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隶属太原市交通运输局,为副县(处)级建制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市道路运输的行政执法主体,负责实施全市范围内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单位编制数364人,退休人数142人,实有人数295人,车辆实有数37辆,办公楼面积11600平米。太原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集中行使太原市领域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职能,组织开展公路路政、道路运政、城市客运管理、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地方海事行政、水路交通、民航机场等本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拟定全市本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制度、标准和规范,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配合相关单位做好本领域突发事件中与案件查处相关的应急处置工作等。
年度绩效目标:保障我队自收自支人员工资、津贴按时发放,人员养老保险、公积金、医疗保险等按时缴纳。保障我队日常工作正常开展,顺利完成全年工作目标。
(2)2022年出租车巡游信息服务平台项目
项目概况:太原市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包含12328交通运输服务平台、太原市出租汽车服务监督平台、太原市出租汽车服务管理平台。太原市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平台面向社会公众提供交通运输服务及相关管理工作的信息咨询、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等;提供太原市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平台的全部运营服务,确保平台系统功能的稳定性和对外服务的及时性。
年度绩效目标:提供交通运输服务及相关管理工作,保障信息平台正常运转,为社会公众提供安全方便的出行服务保障,依托平台提升出租汽车行业整体形象和服务水平。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太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车辆编制数16辆,实有车辆数37辆;
2、我队现使用原太原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办公楼办公;
3、我队现使用原太原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办公家具、信息化设备等办公。
七、其他说明
无其他说明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将国家机关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情况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六、一般公共预算: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九、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专指教育收费,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
十、单位资金:是指除政府预算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十一、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